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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的人

社會福利署(社署)於2020年10月推行第三階段「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以「錢跟人走」的模式,讓合資格長者因應個人需要,使用社區照顧服務券(社區券)選擇合適的社區照顧服務,支援他們居家安老。試驗計劃涵蓋全港18區,社區券數目最高可達8 000張。

共同付款級別
I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受助人適用)
II
III
IV
V
VI^
長者付款%
5%
8%
12%
16%
25%
40%
社區券價值 (2022-23價格水平)
不同價值社區券的共同付款金額 ^^
(最低) $219 至 $523 (最高)
(最低) $350 至 $836 (最高)
$4,372
(最低) $525 至 $1,255 (最高)
(最低) $700 至 $1,673 (最高)
$10,455
(最低) $1,093 至 $2,614 (最高)
(最低) $1,749 至 $4,182 (最高)

參加資格

1     長者只要在社署資助長期護理服務中央輪候冊輪候資助社區照顧服務及/或院舍照顧服務;而尚未接受任何院舍照顧服務或資助社區照顧服務,便合資格申請社區券。

2.    社署會直接向合資格長者發信,邀請他們申請社區券。

3.    有興趣申請社區券的長者,可向社區券辦事處遞交申請表格。一般情況下,由審批至通知申請結果約需二至四星期。

短片:如何申請及使用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

通知事項

由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肆虐,為確保顧客及員工健康,進行上門護理服務前,若符合以下任一情況,必須事先通知本公司:

  1. 過去14天/接受上門護理服務前14天內曾離開香港,包括乘搭飛機、船隻等

  2. 過去14天/接受上門護理服務前14天內曾到訪醫院或診所等高危地區

  3. 過去14天/接受上門護理服務前14天內曾出現發燒及急性呼吸道感染徵狀或肺炎徵狀,如發燒、咳嗽、胸痛及呼吸困難等

  4. 過去14天/接受上門護理服務前14天內曾與新型冠狀病毒確診個案在其出現病徵時有密切接觸

  5. 過去14天/接受上門護理服務前14天內居住或工作的大廈曾有新型冠狀病毒確診個案

以上所述,皆為本公司為確保顧客及員工健康所必須採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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